1.怀孕或月经期间,因用药和凝血障碍,以免影响胎儿或手术出血。
2.严重瘢痕体质或凝血机制异常者应事先对医生说明。
3.眼睛内外有感染疾病者,应先治愈后再行手术。
4.在既往手术中,明确对局部麻药过敏或抗麻药者应告知手术医生。
5.预知手术达不到理想效果者,应慎重对待。
6.13岁以下儿童不主张做单纯美容意义上的重睑术。
7.有某种精神病、心理不健全或心理不稳定者。
8.对手术期望过高、心理准备不充分、抱有不切实际的要求者也不适合做整形美容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