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眼镜质量问题愈来愈突出,新闻媒体也多有报道,笔者在多年的执法检查中发现,除了镜片及镜架本身的质量好坏外,在各眼镜店的配镜过程中普遍存在两个关键的问题未能引起注意。
第一,验光后直接用验光处方进行配镜,未能将验光处方转化为配镜处方,从而导致所配镜片屈光度严重偏离眼睛所需矫正镜片屈光度,进而造成眼部不适甚至损害眼睛。
正确的做法是在验光处方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的年龄、职业、屈光状态、调节程度、视疲劳症状,眼位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针对各种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将验光处方转化为配镜处方,再按配镜处方进行配镜。
例如,一位60岁患者配近用老视镜.经检影验光为十o。50DS的远视,配镜时查“年龄与配老视眼镜度数关系表”可知60岁时近用老视镜度为十3.00DS,这样该患者老视眼镜度应是(+0.50DS)十(十3. 00DS)=十3.50DS,故该患者应配一副十3.50DS的老视镜,而不能配椄笔?/FONT>0.50DS(或+3.00DS)的老视镜,第二,配镜时末考虑瞳距大小。
由于顾客追求“立等可取”及“大框架”,而眼镜店片面追求利润和效率,为图方便、快捷,忽视或不愿向消费者说明眼瞳距问题,这样致使所配眼镜两镜片光学中心距离严重偏离眼瞳距,形成不合格眼镜。
在实际中验光正确,配镜屈光度及轴位等准确无误,而顾客却有头痛、眩晕、眼球酸胀疲乏等症状的情况,多半是由于这种原因造成的。
上述两个问题直接关系到眼镜质量的优劣,是目前眼镜质量低劣的重要原因。望各眼镜业主及消费者能引起高度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