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植入式隐形眼镜,英文名称为"IMPLANTABLE CONTACT LENS"(ICL),其实是一片植入眼球内的屈光矫正镜片。因此,与载在眼角膜表面的隐形眼镜当然不同。严格来讲,隐形眼镜原文为 CONTACT LENS ,应该译为"接触镜片"较贴切,但数十年前,有人采用"隐形"二字来形容这种新发明的镜片,是为了标榜其"隐形"的效果,数十年来积非成是,隐形眼镜早已成为一个专有名词。
如今,瑞士的一家公司也别出心裁,将一种植入眼球内的屈光矫正镜片取名为 IMPLANTABLE CONTACT LENS(ICL),并予以商标注册。这种镜片其实与白内障手术后所植入的人工水晶体(IOL)相似,只不过白内障人工水晶体是在摘除白内障后才植入的镜片,以取代原来的水晶体。 而目前的植入式隐形眼镜则是把一片有度数的镜片,植入正常的眼球内,放置的地方是在水晶体的前方,因此其正确的名称应该称为"PHAKIC IOL"(意为未摘除水晶体之IOL),它的目的并非取代已变成白内障的水晶体,而是为了矫正近视或远视。
目前世界上并非只有这种ICL才可以植入眼内来矫正屈光不正,事实上还有好几种产品,这些产品的原理都是一样,但制造的材料不同。举例来说,有所谓 PRL 镜片、 ARTISAN 镜片、 VIVARTE 镜片 …… 等,各有各的专属名称,但笔者认为ICL(植入式隐形眼镜)是最有创意的名称。名称的问题,叫做 A 也好,称为B也罢,重要的是真的能取代雷射手术,给予深度近视患者希望吗?同样的,我们可以拿评估雷射屈光手术的方法来评估它。
第一点,雷射屈光手术由开始(1987年)到广泛使用(1996年),其间约有10年的时间,植入式屈光矫正镜片由 1986 年开始试用,如今已超过 15 年,与雷射比较起来是相当缓慢,主要的原因是先前的产品产生相当多的后遗症,必须 不断的改良,才达到如今较安全的阶段。目前以ICL这种镜片来说,在加拿大、韩国、欧洲及南美一些国家,已准许上市。但在美国仍未通过FDA(食品药物管理局)的核准,一般预测,两年之后应可获准上市在美国使用。
第二点,就效果而言,根据加拿大及美国的临床报告,针对高度近视患者手术之后裸视视力达 1.0以上者,约有 45% ,裸视 0.5% 以上者则有84% ,与雷射的结果相当相似。
第三点,就安全性而言,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由于镜片是植入眼球内,因此它是一种眼球内手术,正如任何眼球内手术一样,只要进入了眼球,就有发生最严重的眼内感染的可能性,当然,这种比例就如同白内障手术一样,是相当低的。其它较轻微的并发症,如造成水晶体混浊(约有2.3%)、短暂性眼压上升、角膜内皮细胞数目减少,及虹彩炎……等,均可能发生,所幸这些并发症并不算严重,万一有较严重的情况,也可以把镜片重新取出,技术上并不困难。雷射屈光手术,对超过一千度以上的病患而言,如果角膜厚度不足的话,往往无法完全矫正,植入式隐形眼镜等产品,的确可以提供另一种选择。目前全世界的病例不超过两三千病,但随着某些国家的开放,病例数快速增加,距离成熟的阶段应该不会太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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