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的临床分类:
1、斜视性弱视常发生于4岁以下儿童。由于视觉投射功能异常,使外界物像不能同时落到两眼视网膜的对应点上,即一眼成像于黄斑部(注视眼)另一眼则在黄斑部以外(斜眼),引起视觉紊乱,则引起复视。为了改变复视,斜眼物像受到抑制,日久后斜眼的抑制变为固定性便形成弱视。一般情况下内斜常伴有弱视,外斜则很少,这可能与内斜患病较早又多合并屈光不正有关。斜视发生越早,产生抑制越快,抑制持续时间越长,解除抑制越困难。
2、屈光参差性弱视一般双眼视网膜影像相差5%(相当2.5D)是能耐受的极限。
3、屈光不正性弱视多发生于双眼,以远视屈光不正居多,由于两眼视力差不多,故不引起黄斑功能抑制。配戴合适的眼镜后视力能逐步提高。
4、形觉剥夺性弱视(废用性弱视)是多种原因致使视性刺激丧失而致。对两岁以前婴幼儿避免遮盖单眼,如需遮盖最好双眼均遮盖或交替遮盖。
5、先天性弱视是指弱视经过治疗而视力不能提高者,则应考虑有器质性病变。如出生时黄斑或视路有出血或者全色盲、锥体发育障碍等等。
来源:药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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