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体出血是眼外伤或视网膜血管性疾病造成视力危害的一种常见并发症。一方面,出血不仅使屈光介质混浊,妨碍光线达到视网膜,而且能对眼部组织产生严重破坏作用;另一方面,机体对出血的反应可使血液逐渐被清除。在不同的病例,玻璃体出血的后果有很大不同,应根据原发伤病、下斑体出血量的多少、出血吸收的情况及眼部反应的表现等,适时给于恰当的临床处理。
在大多数病例,玻璃体出血的自发吸收需要4~6个月时间,虽然视网膜前出血可在数天至数周之间约会散。因此,在开始治疗之前,一般认为应观察3~4个月,如果在这期间玻璃体混浊没有明显减轻,说明自发吸收缓慢或完全吸收的可能性较小。
手术治疗 玻璃体切除术最适宜于眼外伤(如挫伤、裂伤、穿孔伤或破裂伤)引起的玻璃体出血病例。
1、眼外伤性玻璃体出血的早期玻璃体切除术 实验和临床研究表明,伤后1~2周内手术较为适宜,此期切除眼的血块和炎性产物,能避免血液对创伤修复过程的过度刺激,减少眼内纤维组织增生和牵拉性视网膜脱离发生的机会,视力恢复的可能性较大。
2、术中或术后出血的处理 有报告说明在灌注液中加入凝血酶能降低出血的发生率。6-氨基已酸对预防术后出血有一定作用。少量术后玻璃体出血可不作特殊处理,一般能很快吸收;较多时,可采用灌吸法或气液交换将血块吸出。
周边部视网膜冷凝术 已试用于严重的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合并玻璃体出血,而已不适合作玻璃体手术的病例,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玻璃体血液的吸收,同时凝固了部分视网膜组织,对控制病情有一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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