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眼压“控制好了",但是青光眼仍在进展,就应该回过头来好好考虑一下如下几个问题:
(1)眼压真的控制得很好了吗?众所周知,眼压是波动的。正因如此,我们不能用1次或简单的几次眼压代表我们的实际眼压控制水平。尤其是我们的眼压往往夜间比白天高,而夜间或凌晨的眼压又往往容易被忽视,在实际门诊工作中也很难做到对夜间及凌晨眼压的观察。也许白天的眼压的确很正常,但是夜间或者凌晨的眼压就已经升高到足以产生青光眼损害的水平。因此这就强调病人在有条件的时候应该进行24.小时眼压波动检查,以发现个体眼压波动的峰值及出现的时间。
(2)测量的眼压是否存在误差?任何测量都是会有误差的,除外人为因素,仪器采用不同的设计原理也会导致某些时候产生误差。传统的压陷式眼压计如Schi6t z眼压计在很多国内基层医院仍被采用,使用简单、方便,但它受球壁硬度系数、角膜曲率半径的影响,高度近视的病人以及做过内眼手术的病人因为球壁硬度系数的降低往往会导致眼压测量结果偏低从而过低估计眼压。
(3)是不是病人耐受压比测量的眼压更低?每个人视神经纤维对眼压的耐受程度是不同的,或者说每个人的耐受压是不同的。晚期青光眼的耐受压往往比较低,即便眼压已经达到1 8~2 OmmHg还有可能发生进一步青光眼损害。一般认为,晚期青光眼眼压应尽量控制在1O.24~15.88 mm H g以下才能达到安全的水平。如何确定每个人的靶眼压是很难的,这需要临床经常细致、密切地观测每个病人的眼压,并定期复查眼底照相与之前的眼底像对比以发现细微的眼底损害进展、定期复查视野以发现视野损害的加剧,根据青光眼损害与否判断个体的青光眼耐受压。无论医生还是病人都应牢记:青光眼治疗的首要目的不是控制眼压而是保护视神经。因此不能满足于将眼压控制在统计学正常范围,而是应降低眼压直至青光眼损害静止。 (4)是否仍然存在着明显的病理性眼压波动?近年的砌究显示,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病人而言,较大的昼夜眼压波动是一个重要的独立的危险因素,是导致视野损害进展能主要原因。因此,青光眼病人在控制眼压的同时,还应该梅据2 4小时眼压曲线合理用药,减小眼压的波动。
(5)除了高眼压之外是否还有其他损害因素?青光眼号致视神经损害除了高眼压机械作用之外,还有视神经的局部缺血,后者更常见于正常眼压性青光眼。当然眼压升高的时也会同时导致视神经血流减少。损害过程中还伴随神绍毒性兴奋性氨基酸增加、钙离子超载、神经细胞凋亡等。
来源:互联网
来源:互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