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可分为五期。第一二期视网膜无血管增殖,患儿不需要治疗,仅需要定期检查,有80%左右处于此期的患儿视网膜可以正常发育成熟。第三期开始出现视网膜血管增殖,如此时能及时发现,并进行视网膜冷凝或激光光凝治疗,可使约90%患儿病情好转。第四五期时已经出现严重视网膜增殖并伴有牵拉性视网膜脱离,此时即使采取手术治疗,也很难恢复患儿的视力。经发展到第四期,即使手术,复明的希望也不大。
一般来说,新生儿眼睛一出生就有感光功能;两个月时,可以协调地注视物体,眼球可随物体在水平方向移动90°;3个月时,开始出现头眼协调,视线可以随物体移动180°;4个月时出现手眼协调,会用手去抓物体,并开始认识母亲和熟悉的物品;6个月时能分辨熟人和生人;1岁时可以注视3米远的玩具,能区别物体形状,开始喜爱看图画。父母要随时注意孩子发育期间的视力变化,如在相应的阶段里达不到上述视力标准时就应引起警惕,尽早寻求医生的帮助。
除了家长的观察外,国内外专家建议,为了预防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发生,要对早产儿进行定期的眼科检查。对有发病危险的新生儿,如同时有胎龄不足38周或者体重低于2000克,并且出生后发生窒息、接受过吸氧或输血治疗的新生儿,必须常规进行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选检查。
检查的具体时间:
⑴胎龄大于32个星期或出生体重在1500~2000克者,应在出生后第四个星期进行初次检查,以后每隔两个星期检查一次。
⑵胎龄大于28个星期或体重在700~1500克者,应在出生后第二个星期进行初次检查,以后每星期检查一次。
⑶胎龄小于28个星期或体重小于700克者,应在出生后第一个星期进行初次检查,以后每星期检查两次。上述检查要持续到视网膜发育成熟,检查中一旦发现有第三期病变,应及时进行冷凝或激光光凝治疗,阻止病变进一步发展。
最后,笔者再次提醒,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早期发现,早期干预至关重要,否则,一旦错过治疗的最佳时机,可能酿成孩子终身失明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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