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检查是发现儿童弱视或斜视的重要途径,也可发现先天性眼疾如白内障、青光眼、视网膜母细胞瘤等。定期检查可以早期发现和早期治疗或矫正。视觉功能检查在出生后数月内即可进行,3岁左右可再行视力检查。
1、弱视检测
(1)出生不久的婴儿:可通过角膜映光、红光反射、瞳孔检测、眼底检查(有时可以做)等方法,检测婴儿眼睛的总体健康状况。
(2)婴儿至2周岁:可以检查视觉功能,还无法用视力表检查。可以交替遮盖双眼,注意患儿的反应。若无弱视,遮盖一眼,另一眼都能保持中心注视,并且头位基本不动。若一眼弱视,当健眼被遮盖时,会表现出反抗行为,如必出反抗声音,或移动头位等。也可观察眼位运动,通过移动一个有趣的注视目标(如钥匙圈),观测眼睛是否随目标移动。还可采用优先观看法、视觉电生理检查,评价视觉功能。
(3)2岁~4、5岁:图形视力表可用于检测2、3岁孩子的视力。3岁时,大多数儿童能使用E字型视力表。检测时,应完全遮盖一眼。此后,应每个检测一次视力。该年龄期儿童的视力可能达不到1.0,但只要达到0.5并且双眼视力均等,说明视力发育正常。
(4)4、5岁以后:可以使用字母型或“E”型视力表。该年龄段发现弱视的方法还有摄影验光(photorefraction),电脑化的摄影验光仪可在小瞳下检测,发现屈光不正、斜视、屈光参差、屈光介质混浊等。
2、斜视检查(见本章第二节)
3、红光反射(Brucher测试) 距被测者约1m,用检眼镜观察双眼(散瞳下)视网膜反光的颜色,若有屈光介质混浊,则红色反光中带有黑影;若反光呈白色,有可能发现眼底发育不良的改变、潜在的眼内损伤、白内障、肿瘤等。
4、瞳孔反射 瞳孔反射异常,提示神经性疾病或其他眼内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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