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治疗一年多不怎么见效,却被商家宣传成了视力康复小明星。1月19日,东营市一中学生家长将商家这种虚假宣传行为投诉到了消协。经消协调解,商家最终赔偿这名中学生4000元。
东营市东营区某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小明(化名),2008年6月中旬眼睛出现了假性近视,在家长陪同下到东营城区一护眼工作室进行治疗,并且购买了眼睛治疗仪及其配件,价值2660元,在家做辅助治疗。经过一年治疗,小明眼睛视力没见多大提高,2009年暑假期间,小明到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眼科检查,被诊断为近视,为了不影响学习,小明佩戴了眼镜。让人想不到的是,2009年底,小明家长发现,护眼工作室将小明评为视力康复小明星,称经过一年多的治疗,小明眼睛视力从0.3-0.4恢复到了1.0-1.2,并且实名宣传。小明家长发现此事后,认为这与事实不符,投诉到东营区消协淄博路分会。
消协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及时向双方当事人索取相关证明材料,核实投诉情况。经过调解,护眼工作室负责人当场向小明的家长赔礼道歉并赔偿现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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