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龄前体检:一般的儿童尤其是幼儿园长大的儿童,3岁时经过简单的视力教认,绝大多数都会认视力表。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对孩子视力每年进行一次普查筛选,家长也可自购一张标准视力表,挂在光线充足的墙上,在5m远处让孩子识别。检查时一定要分别遮眼检查,不可双眼同时看,防止单眼弱视被漏检,反复认真检查几次,若一眼视力多次检查均低于0.8,则需带孩子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一般认为检查最好不晚于4岁。
2.及早发现异常苗头。弱视儿童往往有除了视力低下以外的其它表现,如斜视、视物歪头、眯眼或贴得很近等等。一旦发现孩子有斜视的现象,应尽早到医院眼科检查、确诊,因为约有1/2的斜视合并弱视。上述其它异常现象也要引起重视,要到医院眼科检查是否由眼部疾患引起。
3.另外,对于婴幼儿和不能配合检查视力的幼儿,可作遮盖试验,大致了解双眼视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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