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成为了青少年的普遍现象,当家长和孩子不能明确的判断近视眼的时候,就应该去正规医院,以免延误治疗时期。临床上青少年近视诊断一般用散瞳验光的方法。
青少年近视诊断中,要明确近视眼的“真、假”及度数,必须要在眼调节松弛的情况下进行,特别是儿童及青少因年睫状肌调节能力强,更容易因调节掩盖真正的屈光度。
散瞳验光是用药物麻痹睫状肌,使其完全松弛、痉挛解除,此时再用检影法验光,所得的屈光度数能准确反映无调节状态下眼睛的真实屈光度数。如散瞳药松弛调节后视力恢复正常,检影屈光度在±0.50D内,既可确诊为假性近视眼,多见于学生及长期过度视近工作者。
一般发病时间较短,散瞳前近视眼屈光度数较低者;散瞳药松弛调节后视力无增加,近视眼度数不减少,既可确诊为真性近视眼,这类近视多见于年龄稍大,发病时间较长,近视眼屈光度数较高者;介于假性近视与真性近视之间称中间性近视或半真半假性近视,经用散瞳松弛药调节后,近视眼度数比不用调节松弛药前明显减少,说明有一部分为假性近视。
还有经用散瞳松弛药调节后远视力反而明显下降,通过检影常可发现此原为在轻度远视基础伴有的假性近视眼。散瞳验光所用药物要考虑由于不同年龄段睫状肌调节力及药物作用的消失时间,如近视眼患者10岁前要用阿托品眼膏(液),其麻痹睫状肌的力量最强,应用阿托品眼水时应注意防止药物经鼻粘膜过多吸收而引起中毒,滴药后应压迫泪小点3~5分钟;10~18岁最好用后马托品眼液;18岁以上可快速散瞳剂及作用消失快的药物,如托品酰胺等。
此外还要预防近视眼药物可能带来的毒副作用(如阿托品中毒、青光眼等),所以青少年近视诊断是,进行的散瞳验光必须在有条件的医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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