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治弱视的重要原则是“早发现,早治疗”。它直接影响弱视的治疗效果。视功能发育完毕后发现弱视,为时已晚了,早期发现弱视在临床上有十分重要意义。弱视有哪些检查方法,需要检查哪些部位?
1、视力检查。尽可能早期查获儿童的视力至关重要。
2、屈光状态检查。采用1%阿托品眼膏涂人结膜囊,每天3次,散瞳3天后视网膜检影验光,3周后复光确定需矫正的屈光状态。婴幼儿可通过检查眼底时眼底镜所用的屈光度初步判断及预测其屈光度。
3、眼位检查。可通过角膜映光法、遮盖试验、三棱镜、马氏杆、同视机等,确定有没有斜视及自觉斜视角及他觉斜视角度。
4、三棱镜检查。
5、裂隙灯及眼底镜检查。弱视患儿要用裂隙灯、眼底镜检查排除器质性眼病
6、对比敏感度功能(CSF)。弱视眼的CST曲线低下,峰值左移。
7、视觉电生理改变。PERG表现为b波振幅下降,PVEP表现为振幅下降,潜伏期延长.临床上还有使用多导图形VEP、多焦VEP对不同类型弱视的视觉电生理改变进行研究。
另外,还有下面两点需要注意:
1、对于年满周岁的儿童,无论发现双眼正常与否,都应按常规由专业眼科医生做一次全面检查,看看是否存在小儿弱视的可能。正常情况下,儿童满4周岁时眼球发育成熟,视力应当正常。
2、幼儿园的小朋友应每6个月检查一次视力,以便早期排查小儿弱视。 来源:求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