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医学证实,由于先天及后天因素影响,弱视是一种“眼、心、脑”系统的综合病理变化,弱视儿童的症状(眼球震颤、斜视、对眼、看东西歪头眯眼、没有立体感、眼手协调差、眼睛不随人或物体转动等)是一组综合症候群,除眼部本身伴有远视、散光外,更有心-脑系统的综合病理变化。这些综合病理变化,概括起来说就是发育迟滞,眼部细胞、脑部视皮层细胞等由于营养供给不足、电传导性不敏感等原因而处于休眠、半休眠状态。
先天因素:患高度近视的父母遗传给子女容易引起弱视;早产婴儿眼内组织发育不完善容易引起弱视;胎儿在母亲的妊娠期内由于严重妊娠反应造成营养不良,影响胎儿的眼球发育,造成弱视;另外,胎儿出生时被产钳所伤,也可能引起弱视。
后天因素:如果患者的眼球在发育期间,眼底黄斑部中心凹的神经细胞得不到足够的、聚集清晰的影像的刺激,影响其正常发育,就会失去对精细空间分辨的能力,引起视觉紊乱,从而形成弱视。另外,近视、远视、斜视、散光等都可能引发弱视。
因为小儿视力的恢复与年龄有关、年龄越小效果越好,一般认为3-5岁进行治疗效果最好,十二岁以上治疗,效果不佳,甚至造成终身残废。 来源:新视界眼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