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外伤是眼球及其附属器受到外来的难忘机械性物理性或化学性伤害而引起的药品各种病理性改变,是造成盲目的主要原因之一。
眼外伤患者术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严格按医嘱用药,不可自行停药,使病情反复
按时滴眼药水或药膏,每次滴1滴,不可太多,如用两种以上眼药,应间隔5分钟后再滴另一种。点眼时眼药瓶不可直接接触角膜,以免损伤角膜,眼药也不可接触睫毛和眼睑,以防止污染。
2、眼球穿通伤和眼内异物患者出院3个月内不能做剧烈活动
尽量避免低头、咳嗽、打喷嚏,减少阅读和过度用眼,保持规律生活,预防便秘。
3、向患者介绍眼外伤的知识、病理过程及有可能再出现的一些情况
以便患者出院后主动观察眼部的病情变化。病情无特殊变化时,要定期复查,一般出院后1、3、6、12个月各复查1次。
若出现异常情况,如患眼疼痛、畏光流泪、眼红、视力下降或健眼视力下降等,应及时复查,及时发现,早期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为了防止眼外伤,要教育儿童在平时不要玩弄尖锐的物体,如锥子、剪子、针和骨针等。弹弓和能够弹出石头块的玩具也要禁止儿童玩用。还要教育儿童注意爱护眼睛。在制作玩具和航空模型时,使用剪刀、锥子或用剪刀剪铁丝时,更应注意防止刺伤眼睛。 来源:厦门眼科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