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是指孩子的视觉系统在发育过程中,受到某些因素的干扰、阻碍与抑制而未能得到适宜性刺激所引起的发育障碍与退化。包括形觉、色觉、光觉以及空间立体觉。由此可见,弱视所致的功能异常是多方面的。那么弱视的发病原因究竟有哪些?
弱视的主要发病原因有4大类。
一、斜视性弱视:单眼斜视因为眼位偏斜引起异常的双眼相互作用,可以引起视混淆,进而导致视觉中枢对斜视眼的抑制,导致斜视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引起单眼弱视。双眼交替性斜视不会形成斜视性弱视。斜视性弱视是斜视的后果,是继发的、功能性的,因而是可逆的,及时矫正斜视预后是比较好的。但偶有少数原发性者即使在积极治疗下视功能改善也不显著。
二、屈光参差性弱视:双眼远视相差150度,或者散光相差100度,就可以形成度数较高眼的弱视。双眼近视相差600度以上,也有形成弱视的危险。这类弱视都是单眼弱视,是功能性的,也是可逆的,及时矫正屈光不正预后较好。
三、屈光不正性弱视:发生在没有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儿,如500度以上的远视、200度以上的散光或1000度以上的近视。这类弱视都是双眼弱视,是功能性的,也是可逆的,及时矫正屈光不正预后较好。
四、形觉剥夺性弱视:在0-2岁视觉发育关键期,由于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上睑下垂遮挡瞳孔或不适当的眼部包扎,尤其是单眼连续超过1周的遮盖,致使光线刺激不能充分进入眼球,剥夺了黄斑部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机会,产生功能性障碍而发生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预后较差。 来源:上海和平眼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