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视力检查
中心视力简称视力(vision),即视敏度(visual acuity),是指黄斑部中心凹的视力功能,也就是眼分辨得出小目标物的能力。视力的好坏是衡量眼机能是否正常的尺度,也是分析病情的重要依据。
视角原理:测量视力是用视力表上的字形作为标准,每个字形的构造都是根据视角来计算的。视角是指由目标物两端发出的两条光线射向内节 点(此节 点位于晶体后部,射入眼内光线通过节 点,不发生屈折)时相交所夹的角。视网膜能辨认某一物体(或更具体地说区分两个点)时,必须在眼内形成一定的视角。正常眼能辨别最小物体(或区分最近的两个点)的视角叫最小视角,大多数正常眼的最小视角为一分角。
实验证明,正常人在0.5~1分视角下看清物体时,其在视网膜上的物象约等于0.002~0.004毫米,大致相当于锥体的直径。由此推知,分辨两个点在视网膜上单独存在的主要条件是两个感光单位(锥体)的兴奋,而在这两个锥体间至少要被一个不兴奋的锥体所隔开。
根据上述原理,各种视力表的标记都是一分视角的五倍(五分视角)作为面积而制成的。规定线条的宽度、缺口与大小都是一分视角。如国际标准视力表及标准对数视力表上“E”形字的线条宽度和线条间距,Landolt氏视力表上“C”形字的线条与缺口大小都为一分角。视力表上的大小标记是在五分视角下,依据距离眼的远近分别制定的,如国际标准视力表上端最大标记(0.1行)是在五分视角下,50米距离制定的,第十行标记(1.0行)是在五分视角下,五米距离制定的,其他各行也都在五分视角下依不同距离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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