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在该检定过程中发现,部分眼镜制配店未按规定配备计量器具,或配备计量器具不齐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眼镜制配行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必须持有生产许可证,配备验光机、焦度计、瞳距仪(尺)和镜片箱等计量器具,并经法定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为此,专家提醒消费者配眼镜时,一定到正规的眼镜制配店,并做到“一查”、“二看”、“三配镜”。即查该店是否有生产许可证;看该店计量器具是否配备齐全。因为验光机、焦度计、瞳距仪(尺)和镜片箱等计量器具是为患者验光、配镜的基本工具,如果相关计量器具配备不齐全或未经法定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势必不能保证正确验光,那么依此所配制的眼镜自然不能为患者矫正视力。只有严格把关后,方可配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