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两眼屈光度相差0.25D可产生0.5%的视像差,一般情况患者能耐受的视像差不超过5%,即两眼屈光度相差2.50~3.00D还可以,若超过此值,两眼视网膜像差过于悬殊,就难融合在一起而形成立体视觉,柱镜产生的视像差大于球镜所产生的视像差,一般超过1.50D时就不易使患者接受。还有人做过研究认为戴镜后立体正常者,屈光参差度在3.50D以下时,视像差在2.5%以下,屈光度参差在4.00~5.00D时,两眼像差在4%~5%,故认为屈光度参差在6.00D以下时可戴镜矫正。
两眼屈光度相差小于2.00D时,称为轻度屈光参差,此时如果两眼屈光性质相同,则可按实测屈光不正进行矫正。如果两眼屈光性质不同,不能按实测屈光不正矫正,而应按患者戴上眼镜后无不舒适感觉为前提进行全矫。
对于高度屈光参差患者,不管两眼屈光性质否相同,在不产生复视前提下,应保证较好眼最佳视力基础上,对视力较差的眼进行低矫。一般在较好眼的屈光度基础上加上3.00D作为较差眼的屈光度,如:一眼为+1.00D,另一眼为-3.00D,则差眼屈光度应取+1.00+(-3.00)=2.00D,则一眼应给+1.00D,另一眼应给-2.00D,然后试镜,待无复视和不适感时就可开处方。
如果屈光参差中还有散光存在时,其屈光参差数值可按球柱等值规则进行折算,例如:两眼分别为+2.00DS和+2.50DS~+3.00DC*180d,则两眼屈光参差应为(+2.50DS+3.00DS/2)-2.00DS=+2.00DS。如果患者无不适之感,就可以开处方配镜。如果患者为先天性高度屈光参差,这一般一只眼矫正视力良好,而另一只眼一般为斜视或弱视。对于高度屈光参差若单眼矫正视力良或相近者,劝患者最好配戴隐形眼镜为好。
有的人虽然两个眼屈光参差很大,但两眼可以不同视,看远用一只眼,看近又用另一眼,对这种人两眼可以分别充分矫正,不必考虑屈光参差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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