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验光时,是以检查视力表视力(以下简称视力)开始而以视力检查结束的。因而视力检查在验光中是极其重要的事。但在临床上对视力和视力表的认识还存在着不少至今仍不能统一的看法。作者就以下几个与验光有关的问题与大家做一个粗浅的讨论 1、 视力的定义:视力亦称视敏度,经典的视力的解释是人眼鉴别两点是否分开的能力,而临床上更被理解为视力表视力,实际上视敏度应该是人眼辨别物体微细结构的能力。它的测量办法有多种,例如最小可见度、两点分辨力、游标视力(vernier acuity)和对比敏感度测定(CSF)等。但是最常用的还是用视力表测定的视力表视力。 视力表的视标是视力的核心,它有很多种,目前我国常用的视力表是用“E”字作视标。用它做成的视力表对于被检查者来说,实际上看到的是一个类似光栅样的图形,而不是两点。因而就不能用两点是否分开的理论来解释有关视力的一些问题 2 、视力的正常值问题:用一分视角作为视力的正常值的理由一直都是含糊的。因为既然目前的视力表不是测定两点是否分开的能力,那么也就不能用一分视角作为视力表的正常值。决定视力好坏的解剖因素应该是视网膜中心凹上视锥细胞的密度而不应该是它的平均直径。据电镜研究,它的密度是15~16万/mm2,按此计算,视力应该达到2.0(小数记录,下同), 临床上常常看到正常人的视力是超过1.0的,达到2.0的也大有人在。如果患者没有任何眼部患病时,矫正视力应该达到1.5以上。对于近视眼,验光的结果到底要矫正到多少为好,各家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这要根据病人的职业、年龄、阅读习惯等具体情况来定。对于中小学生,多数行家都认为只要矫正到1.0甚至于只矫正到0.8即可(大约欠矫0.25~0.50D),这是因为他们大部分时间是在视近工作,给他们少用点调节为好。 3、 视力的判定标准:在相同的条件下,不同的检查者给同一个人检查视力会有不同的检查结果。这是因为每个检查者对掌握检查标准的宽严度是不同的。每行对几个可以通过?看视标时辨认时间的长短是多少?是否让他们眯眼、歪头、身体前倾?或有无给他们暗示或提示?这些都会明显地影响视力检查的结果。 笔者曾经用数学的办法研究过,对于只有4个开口方向的“E”字形视力表,因为有四分之一能被猜中的概率,因此,每行只有1~2个视标的准确性是很差的,3个视标的要全部认对才能通过,4~6个的可以错1个,7~8个的可以错2个。为了防止检测低视力时用的视标的个数太少,笔者常常用走进法来检查低视力。即让患者走到离视力表1至2米处,比如走到2m处,他可以看到0.3那一排,那么他的视力是0.3 X 0.4=0.12,这样就避免了0.12那一排只有两个视标而无法查到比较准确的结果的弊端了。但是要注意此时是有0.5D调节,对于近视患者来说他的近视的度数要少了0.5D。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