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装眼镜》标准有两个:GB13511-1992和1999,现在执行的是1999标准,代替了1992标准。在两个标准里同是5.4.1中有同样一个注:“镜片的光学中心应位于镜圈几何中心垂直方向上下3mm的范围内。”可是在1992标准中,对±0.25至±1.00D,要求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合格品≤5mm,优等品≤3.5mm,都超出了3mm的范围。于是,有人理解为应位于镜圈几何中心上下6mm的范围内。
在1999标准中,对±0.25至±1.00D,要求光学中心垂直互差≤3mm。这就合理了,因为,最大互差数不超3mm,所以应理解为光学中心应位于镜圈几何中心垂直方向上1.5mm和下1.5mm的3mm范围内。也就是说将镜片的光学中心定位在镜圈几何中心水平线上,才是合理的公差范围的中心点±1.5mm。
在1999标准中第5.3.3“批量生产老视眼镜需标明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光学中心水平距离的标称值与实测数值偏差应小于±1.00mm。”我理解:若在老视眼镜上标明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是60mm,实测数应大于59mm,小于61mm。
在1999标准中,第5.3.1表1规定的光学中心水平允差都是正公差。例如:镜片度数是-6.25D,要求光学中心水平允差是2mm,若瞳距是62mm,做好眼镜后,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为62-64mm属合格,小于62mm或大于64mm属不合格。
配装眼镜以远用瞳距为准,眼在近用时要使用集合和调节。看一尺距离时,瞳孔要内移2-4mm,用±3.00D的调节,同时,受镜片的色差和像差的影响要大,因此,视轴更应该通过或靠近镜片的光学中心。如果视远时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就小于瞳距,在视近时瞳孔偏离光学中心就会更大。因而,对眼所造成的一系列不良的影响也会加大,所以光学中心水平允差不应有负公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