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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用药守则

http://www.cnophol.com 2008-4-8 10:19:14 中华眼科在线

    (1)点药前后不忘洗手。

    (2)点药前要先确认使用的是正确的眼药,并明了正确的用法及用量。

    (3)悬浮剂眼药使用前要先摇均匀。

    (4)先点眼药水,后点眼药膏。

    (5)眼药的瓶嘴勿接触到睫毛或眼睛,以防受污染。点完眼药,立刻盖上瓶盖。

    (6)点两种以上眼药水需间隔五分钟以上。

    (7)点完眼药水后,需闭眼五分钟或以手指按压眼内角处二分钟。

    (8)适当的贮存眼药,避免日光直射、高温及潮湿。

    (9)勿用来路不明及标示不清之眼药。

    (10)勿用过期或变质的眼药。

    (11)勿乱用成药。

    (12)戴隐形眼镜时,勿点眼药,除非经医师允许。

    (13)勿在昏暗不明或匆促情况下点药。

    (14)点完药有不适反应,应尽速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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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h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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