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眼科医院是青岛市卫生局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医疗机构,属眼科专科医院,为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医院的人事、财务、业务、后勤等管理工作,制定医院的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有权行使医院内部的人事、财务等的管理,同时有带领广大职工艰苦创业、发展业务、为人类眼科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义务。 医院宗旨: 是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优质高效,全心全意。
发展思路: 充分发挥体制优势,精简机构,一人多职,业务为主,重点突出,全面发展。
发展计划: 一流服务,一流技术,一流管理。
具体措施: 1、减少行政会议,现场或电话办公。 2、加强业务学习,注重实践和技能培养。 3、成立眼科研究院,重视科研,以促进临床,不断提高眼科医疗水平。 4、联合办学,发展眼科教学,真正成为医、教、研一体化。 5、加强国际合作,全面与国际接轨,建设国际化眼科中心。 院址:(总院)青岛市广饶路25号 电话:0532-83830359 (分院)李沧区峰山路34号 电话:0532-8761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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