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眼镜戴了一段时间出现头晕眼花等症状,李先生投诉眼镜质量有问题。可经鉴定,太阳眼镜的质量完全合格,原来李先生的不适感是太阳镜使用不当造成的。
今年4月,李先生发生了一次意外,右眼眉骨处多了一道伤疤。这多出来的一道伤疤,让李先生一下子无法接受,于是在某商店花了400多元买了一副太阳眼镜,既可“遮丑”又可“耍酷”。出入公共场合时,李先生总爱戴着那副太阳眼镜。可近段时间,李先生先是觉得眼睛酸,接着觉得看东西模糊,直到7月初出现头晕等症状。
据了解,目前在市场销售的太阳镜主要有二类,一类是“遮阳镜”,人在阳光下通常要靠调节瞳孔大小来调节光通量,当光线强度超过人眼调节能力,就会对人眼造成伤害。遮阳镜能起到遮挡阳光及紫外线的作用,以减轻因眼睛过度调节造成的疲劳或由强光刺激造成的伤害,李先生购买的就是此类眼镜。
另一类是“浅色太阳镜”,主要起到装饰作用,当阳光不强烈的时候也可使用。浅色太阳镜由于其色彩鲜艳、丰富,款式新颖、多样,受到了年轻人的宠爱。对于这一类产品,如果没有科学的理解,会给使用者带来不利的影响。如果误把这类眼镜也当遮阳镜用,不但起不到遮阳的效果,还会损伤人的眼睛。
消协有关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太阳镜佩戴不当易患眼疾,阴天和在室内没有必要戴太阳镜。如李先生这样不分场合,甚至在黄昏、傍晚以及在看电影、电视时也戴着太阳镜,这必然会加重眼睛调节的负担,引起眼肌紧张和疲劳,使视力减退、视物模糊,严重时会出现头晕眼花、不能久视等症状。
该工作人员同时指出,消费者在选购太阳镜时,镜片颜色深浅的选择,应视所需活动的场所而定,针对不同的光源和场合,镜片的颜色会影响遮光效果。要使太阳镜能有效遮挡夏季强光,眼镜的颜色应有足够的深度,但骑车或驾车者,不要选择颜色太深的镜片。对于视觉系统发育尚不完善的婴儿、儿童等不宜配戴太阳镜。
来源:常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