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在眼镜店配了一副隐形眼镜,结果戴后感到不适,去医院检查后发现视力下降。消费者以此认为,是眼镜店的责任,但眼镜店却不“买账”。工商人员对此前后调解3次,仍然未果,颇感头疼。
24岁的郭小姐家住硚口,今年6月3日,她在汉口中山大道的一家眼镜店,花120元配了一副隐形眼镜。当时,她检测的左眼视力为650度,右眼视力为550度。
配戴一段时间后,郭小姐感觉有些眼花,而且出现头昏现象。于是,她到医院进行检查,发现自己的矫正视力由原来的1.0下降至0.8,现在要配戴750度的眼镜了。郭小姐认为是眼镜店的隐形眼镜有问题,于是找到眼镜店要求索赔遭拒,遂投诉至工商部门。
江汉区水塔工商所对此事进行了两次调解,但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昨天下午,工商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第三次调解。在调解中,眼镜店负责人称,他们从来没有逃避过责任,但郭小姐根本没有证据证明其眼睛受损与眼镜有因果关系。“如果有充足的证据,我们绝对会承担责任。”工商人员表示,如果双方仍如此僵持,他们也将无能为力。
来源:楚天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