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网膜病变 威胁早产儿视力
随着我国围产医学和新生儿医学诊治水平的进步,低孕周、低出生体重早产儿的存活率逐步提高,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已成为威胁早产儿视力,甚至导致失明的主要原因之一。早产儿视网血管尚未发育完全容易发生视网膜新生血管及纤维增生,多为双眼发病,轻者可自愈,严重者会因出现视网膜脱离等病变而致盲。研究显示,出生体重越低、胎龄越小,但有氧疗史者,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发病率越高。
视网膜病变 及早治疗效果好
我国卫生部于2004年4月颁布了《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指南》明确规定,出生体重小于2千克的早产儿和低体重儿,在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起,就应进行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检查。而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早产儿,筛查范围可适当扩大。
随着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治疗技术的进步,只要能够得到早期治疗,患儿预后较好。眼底检查是早期发现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有效手段。
整个检查过程由眼科医生、儿科医生和护理人员的共同协作完成。
检查前,患儿需禁食两小时。检查前半小时,医生先使用扩瞳药使患儿的瞳孔扩大。
检查时,医生先为患儿实施表面麻醉后,随后放置开睑器,并在暗室内使用双目间接检眼镜和视网膜照相机检查视网膜,记录视网膜病变情况。
检查后半小时,患儿方可进食。
筛查时间有讲究
第一次眼底检查时间一般为出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
之后的随访检查应根据第一次检查结果而定:若双眼无病变或仅有1期病变,可隔周复查一次,直到视网膜血管长到锯齿缘为止;若有2期病变,应每周复查一次,随访过程中若病变好转,可每两周检查一次,直至病变完全消退,若出现3期病变,应每周复查2~3次;若达到阈值水平,应在诊断后72小时内进行冷凝或激光治疗。
来源: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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