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一医院眼科的视光中心墙壁上首次贴出了卫生部2002年1月1日颁布的《儿童少年屈光检测要求》,其中规定的验光标准让许多带着孩子前来验光配镜的家长大吃一惊:应该散瞳。在这以前,在许多医院和眼镜店,小孩子验光基本上都没散过瞳。规定出台两年人不知。
该《要求》重点规定,14岁及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验光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散瞳,并规定了详尽的散瞳方法。据悉,这是卫生部关于青少年屈光不正检测第一次制定行业标准,是临床、科研必须遵守的依据。
年龄越小,睫状肌弹性越好,做眼科检查时往往造成一些假象。散瞳的目的就是彻底消除睫状肌的弹性,这样不仅能够更为清晰地检查出眼底疾病,检测出来的数据也最准确。如果不散瞳,得到的检查结果有可能产生极大的误差,让那些本来有条件矫正视力的孩子失去了机会,有的甚至影响他们一生。
随后的调查更让人吃惊,许多眼镜店竟从未听说过验光散瞳这一标准。不散瞳害苦少年郎
关于散瞳的重要性,陈昌林讲述了一个真实病例。今年年初,一位母亲带着13岁的儿子冬冬来到医院,她告诉医生,孩子的视力模糊已经有好几个月了,因为工作繁忙,她带着冬冬到住家附近的一家眼镜店验光,十多分钟后,验光人员便测出冬冬是125度的近视,并为其配了一副近视眼镜。但自从带上这副眼镜,冬冬的眼睛老是胀痛,眼镜店称出现这些症状是很正常的,适应后就习惯了。但3个多月后,冬冬的症状却有增无减。妈妈这才将他带到医院检查。陈医生经过散瞳检查后发现,孩子哪里是什么近视,恰恰相反,冬冬是75度的远视,误差整整达到了200度。
对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和成都3中共49名中学生展开调查,结果有36名学生称自己是近视眼,其中5名配眼镜时没有散过瞳,有14名学生从小学起便戴上了眼镜,有25名学生的眼镜度数在不断增加。
以给一名9岁孩子配镜为由先后咨询了几家眼镜店。在“视康眼镜店”和“雪亮眼镜店”中,接待小姐都明确告诉记者,小孩子配镜十多分钟就搞定,不需要散瞳。其余几家诸如“精益”“诺贝尔”眼镜店的验光师均建议,小孩还是到医院里接受专业严格的验光比较好。在几家市级医院眼科,记者均被告知,孩子验光配镜必须散瞳,但在散瞳的时间和次数上,各医院却不尽相同。行规执行谁来监管?
《儿童少年屈光检测要求》作为卫生部的行业标准,卫生部委托北大儿童少年卫生研究所负责解释。昨日该研究所一名姓续的专家告诉记者,由于散瞳使用的药品都是处方药,只有拥有处方权的医生才能开,所以实际上散瞳只能在医院里进行,眼镜店根本不能散瞳,那么依据该《要求》,街头的眼镜店将不能对14岁以下的儿童进行验光。
那么该《要求》的执行是由谁来监管呢?记者先后与市卫生和技监部门取得了联系,卫生部门称,他们主要对眼科医生的培训进行管理,街头的眼镜店主要由技监局来负责。但市技监局则告诉记者,他们只对眼镜的质量等问题进行监管。那么,该谁来对孩子的视力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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