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弱视患者存在各种不同程度的屈光不正,首先需要配戴矫正眼镜,其配镜原则如下:
1.伴内斜视的弱视
首次配镜要给予足度镜矫正,配镜后要定期复查视力,每半年至1年重新散瞳验光1次。
2.伴外斜视的弱视
学龄前儿童,如远视度≤250度,且对视力影响不大,可暂不配镜。超过250度时应获得最后矫正视力较低度数处方,但一般减少不超过1/3。
3.无斜视的弱视
按验光结果,以矫正视力最佳为原则,根据屈光状态、视力、年龄、给予配镜处方。在试镜基础上,在获得最佳视力的镜片中进行筛选。
4.带有散光的弱视
原则上不予增减,按实际结果处方。对高度远视散光与近视散光,可酌情减量。应半年至1年验光1次,根据屈光状况、斜视度及矫正视力情况的变化而变换眼镜度数。
孩子3岁时就应开始进行全面的眼科检查,一旦发现弱视要积极主动进行治疗,因为一但超过12岁,弱视将造成孩子终生低视力,影响未来的生活。弱视一般采用配戴合适的眼镜,配合视觉训练进行治疗。刘主任说,针对弱视患者的配镜,应由专业医师进行验光配制。另外,爱尔眼科医院还采用多媒体弱视训练、后像治疗、弱视训练仪器等一系列效果显著的专业弱视治疗手段,能对弱视治疗起到很好的效果。
提醒弱视患者,应早检查、早发现、早治疗,还弱视的孩子一个明亮的未来。 来源:互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