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治疗近视眼手术是基于人的眼角膜进行的手术,对手术禁忌症要求非常严格,术前必须通过严格的检查,确定是否可以接受准分子激光治疗近视的手术项目。
提示下情况的患者不适合接受LASIK手术:
第一、眼部活动性炎症及病变;
第二、眼周化脓性病灶;
第三、已确诊的圆锥角膜;
第四、严重干眼症,伴有系统性干燥综合征;
第五、中央角膜厚度低于450μm;
第六、严重的眼附属器病变:眼睑缺损、变形、慢性泪囊炎等;
第七、全身结缔组织病及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硬化。
【小贴士】近视患者应仔细考量医院的各方面治疗条件,近视手术不可随到随做。
【相对禁忌证】
1. 超高度近视伴后巩膜葡萄肿者;
2. 初次手术前角膜中央平均曲率低于39D或高于47D应慎重;
3. 暗光下瞳孔直径大于7mm;
4. 对侧眼为法定盲眼;
5. 2年内曾患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6. 轻度白内障;
7. 有视网膜脱离及黄斑出血病史;
8. 轻度干眼症;
9. 轻度睑裂闭合不全;
10. 可疑青光眼患者;
11. 月经期及妊娠期;
12. 瘢痕体质;
13. 糖尿病;
14. 感冒发烧等身体不适;
15. 癫痫;
16. 焦虑症、抑郁症以及对手术期望过高者。
以上禁忌症均属于激光近视手术禁忌症范围,患者可通过术前检查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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