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散光眼配眼镜的方法:
一般远视散光在+0.5D以内,轴向90度,近视散光在-0.5D以内,轴向在180度(因角膜受上下眼睑压迫的影响,垂直方向角膜的弯曲程度大于水平径向,所以垂直径向屈光力大,水平方向屈光力弱)一般不会影响视力,可以不矫正;但是如果有视觉疲劳或影响视力时,虽然散光度数低也应给镜矫正。
对于3.00D以内的正轴近视散光,对于青少年和外斜视者应给于矫正。个别斜轴与异轴者根据适应能力酌情多减些。对于3.00D以上正轴远视散光、儿童、少年及外斜者应适当减少0.50~1.00D;个别斜轴或异轴难接受者,应多减些,配戴镜3~6个月后在增加,远视散光更应多减。对斜轴、异轴与度数偏高者,虽减少度数,患者试验,不适症状轻微,但给处方时应向顾客讲明白,戴镜后会产生物体变形和空间误差等现象,戴一段时间后就会适应。
一般情况下,如果球镜1.00~3.00D,散光0.25~0.50D;球镜3.25~6.00D,散光0.50D;球镜6.25~8.00D,散光0.75D;球镜10.00D以上,散光1.00D,如果加柱镜视力增进不多,又无视疲劳时,可以不加柱镜;凡柱镜超过以上数值时,可以适当的给予一定度数的柱镜。有的病人敏感性差,对轴向难以辨别时,可以给予接近正轴的轴向。综上所述散光的给镜原则是:轻度散光,无症状者,可以不加散光,有症状者则需加散光戴镜完全矫正;高度散光,第一次戴镜需酌情减低配镜,待习惯后再完全矫正;2.00D以下单纯散光可以一次完全矫正,2.00D以上单纯散光可分二次矫正;复性散光凡球镜在3.00D以下,柱镜在0.50D以下或球镜在6.00D以上,散光在0.75D以上,或球镜在10.00D以上,柱镜在1.00D,凡视力有增进者均需加散光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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