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提出“假性近视”这个概念,其实并不是用于青少年近视眼,而是用于远视眼。因为远视眼看远不清楚、看近更模糊,所以看远看近都需要使用调节,导致调节过度紧张甚至痉挛,此时表现出一些近视眼症状如:视远模糊、视近稍清楚、看东西眯眼;小瞳孔验光有近视度数。
一般来说,青少年近视眼存在调节痉挛(即“假性近视”)的情况很少。依据诊断近视眼要调节放松这一先决条件,我们就可明白:只有是近视眼(哪怕只有0.5D的近视度数)或不是近视眼的诊断,而没有“假的、真的”近视眼这种划分,“假性、混合性(中间性)、真性”近视眼的说法是不科学的;青少年近视眼的产生和加重也不存在这样的变化过程。
现在人们所说的“假性近视”已同它的本意有所不同,意思是:“假的近视眼”——经过治疗能够恢复正常的近视眼。遗憾的是,不存在“可治疗”和“不可治疗”两种近视眼(即“假的近视眼”和“真的近视眼”)。“假性近视”其实质不是近视眼,根本不需要作近视眼治疗;所谓“假的近视眼”其实质就是“真的近视眼”,近视眼治疗有效的最低标准是降低屈光度,哪怕仅仅0.5D,因为它表明近视眼程度在减轻,近视屈光度在减少,远视力必然会自然而然提高,很可惜目前还没有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屈光手术除外)。
考虑到青少年近视屈光度逐年增加的现实,如能延缓或控制近视屈光度的增加,也应当是治疗有效的标志之一。如果眼科医生和患者共同努力,实现这一目标的可能性更大些,也更为现实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