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是人体掌管视觉的感受器官,它的构造复杂,功能敏锐,是人体中最重要的器官之一。人们常把眼睛的作用和功能与照相机相比,从一般的光学原理上讲,它们的确有相似之处,但是它们确有本质上的区别。
眼镜在保护视力和矫正视力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它是一种光学器械,在眼的屈光系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如果带着的眼镜不合适,不但起不到保护视力的作用,反而会给眼的屈光系统带来进一步的损害。眼镜的目的是矫正眼的屈光系统,使视觉更好地发挥作用。矫正眼镜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一)近视眼的眼镜选择原则
首先,应确定其是真性近视还是假性近视。因为假性近视通过适当的休息、合理的治疗,可以恢复正常。一般情况下,当裸眼视力在0.8以上时,不宜配戴眼镜。当裸眼视力影响学习或工作时,应到医院进行仔细检查,如果通过适当的治疗未恢复正常的视力时,应配戴相应的矫正眼镜,在排除远视的条件下,再用凹透镜矫正,在获得正常满意的矫正视力的镜片中,取其中度数最弱的作为近视眼镜的处方度数。
(二)远视眼的眼镜选择原则
轻度远视不需配戴眼镜,如果眼睛疲劳或有视力障碍时,则应配戴眼镜。对远视眼进行矫正时,在获得最好矫正视力的凸透镜中,应选取度数最强的作为远视眼镜的处方度数。
(三)散光眼的眼镜的选择原则
不管属于哪种屈光不正的散光部分,都应采取低矫正,而不宜过矫正。重要的是使散光的轴向和度数都得到正确的处理。一般来说,虽有轻度散光,但它不影响视力又无眼睛疲劳时,则不必进行矫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