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瞳验光是在应用药物使眼睛的睫状肌完全麻痹,使之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的验光。这主要是因为青少年眼睛的调节力较强,验光时如果不散大瞳孔,睫状肌的调节作用可使晶状体变凸,屈光力增强,不能把调节性近视即所谓假性近视成分除去,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所以青少年近视患者,散瞳验光是很有必要的。
散瞳验光是为了使眼睛在丧失调节能力的情况下,对感光度和视物清晰程度作出的数据,由于此种情况下的数据比较准确,常用于配镜的数据依据。
验光时必须散瞳的人群:
1、15岁以下小孩,由于其眼调节作用很强,而且年龄越小调节越强,如果不将调节麻痹,验光结果误差极大,所以必须散瞳。一般用强效的散瞳剂-阿托品。
2、16-30岁的近视,16-40岁的远视,第一次验光都需要散瞳,但可以使用中效散瞳剂-后马托品。第二次及以后配镜时,可根据情况散瞳或不散瞳。
3、对比较复杂的屈光不正,如度数比较高的近视散光、混合性散光高度近视、高度散光等,散瞳验光比较准确,如不散瞳误差比较大。
4、某些诊断性验光,眼底及屈光闻质均正常,而视力较差,需要用验光手段来排除有无屈光不正时,需散瞳验光。
5、对小瞳孔验光后,视力矫正不好或者有屈光间质混浊,应进行散瞳验光。
6、青少年视力减退或视力不稳定(视力一会好一会坏),应当散瞳验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