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质监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一家大型眼镜配制中心开业。经查,该中心未获得生产许可证,配制眼镜的验光机、验光镜片箱、焦度计等计量器具未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相关工作人员无资质证书。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中心停止无证配制眼镜的行为,并立案查处。
据了解,国家就对眼镜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列入许可证管理的眼镜产品包括:光学眼镜片毛坯、眼镜镜片、眼镜架、老视镜、太阳镜、护目眼镜、验配眼镜及其他眼镜产品。凡在国内生产并销售眼镜产品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或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眼镜产品。除了眼镜企业要具备相应的证书,从事眼镜配制的验光员、定配工、磨片工等都需要持有相应的证书。此外,根据《计量法》规定,配镜单位在用的电脑验光仪、验光镜片箱、焦度计为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进行定期检定。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配眼镜时要注意该眼镜店是否获得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没有职业资格证,同时还要询问其验光机、焦度计、验光镜片组是否经过检定,要求查看检定证书,看配镜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以确保配制的眼镜合格准确。“配制眼镜就像医生给人看病,眼镜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佩戴者的视力健康,马虎不得。”质监部门的工作人员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