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绝大多数的手术医生都赞同在准分子激光手术后,使用糖皮质激素类眼药水。使用激素类眼药水的目的是消除手术造成的角膜水肿,调控角膜表面伤口的愈合,抑制手术早期的角膜基质层修复作用,防止回退,减少角膜上皮下雾状混浊等方面。但是使用的药物种类,特别是使用时间的长短,仍然有所不同。
激光层间切削模式的LASIK手术,使用激素类眼药水的时间是2周至一个月,而激光表面切削模式的PRK、LASEK、EPI-LASIK手术则需要使用3个月左右。
常用药物与使用方法:
1、高浓度激素类眼药水:代表药物是美国爱尔康公司生产的“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又名“典必殊”滴眼液,该药物消除手术早期的角膜水肿,促进炎症反应快速消退的作用非常明显,是一种非常经典的糖皮质激素眼药水。不过长期使用该药物,容易引起高眼压症,甚至激素性青光眼的可能。所以,该药物一般只在术后3天内使用,LASIK手术后每天滴用4次,滴用3天。PRK、LASEK、EPI-LASIK手术后每天使用6~8次,滴用3天。
2、低浓度激素类眼药水:代表药物是浓度为0.1%的氟甲松龙滴眼液,又称“氟米龙”滴眼液。低浓度激素类眼药水对于LASIK手术后的作用,在国内准分子界尚有争议,有些专家认为糖皮质激素对于阻止手术早期的角膜过度修复,抑制屈光回退方面没有作用。LASIK手术早期使用只是为了减少角膜瓣下层间炎症反应(DLK)的发生率。因此,他(她)们认为对于无显著炎症反应者,可以不使用低浓度激素,或者仅仅使用7~15天即可停药。博主的使用习惯是第一周每天滴用4次,以后每周逐渐减量一次。
如果患者接受的是PRK、LASEK、EPI-LASIK手术方式,低浓度激素从第一天起就要开始使用,第一个月每天4次,以后逐月递减一次,持续使用3个月。
欠矫与过矫如何调整激素用量?
原则上,发现术后早期就有欠矫,可以加大激素用量,每天滴用的次数可以增多,滴用的时间也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多不超过一个月。术后早期有过矫是正常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步消失,此时激素类眼药水可以按照正常情况下使用。如果发现过矫度数比较多,已经超过预期范围,就要及时停用激素类眼药水,改用修复角膜的眼药水,比如:贝复舒滴眼液等。
发生角膜炎,激素类眼药水怎么用?
这个问题很大,简单总结起来就是:如果有角膜溃疡,就不宜使用激素类眼药水,会使病情加重,病程延长。如果确诊是病毒性或真菌性的角膜炎,造成角膜上的炎性创面较大,也不宜使用激素类滴眼液。一些浅层点状角膜炎、细菌性角膜炎、过敏性角结膜炎,则可以适当使用一点激素类眼药水。
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类眼药水的并发症:
主要为激素性高眼压甚至激素性青光眼。一些高度近视患者,在接受PRK、LASEK、EPI-LASIK手术后,为了防止角膜上皮下混浊的发生,使用高浓度激素(典必殊),或者使用低浓度激素的时间很长,高眼压的发生率都会显著增加。曾有报道PRK术后眼内压(IOP)升高的发生率为11%至25%,2%患者的IOP超过40mmHg.在使用0.1%氟甲松龙的术后患者中,1.5%~3.0%发生激素性青光眼。而使用0.1%地塞米松或者作用较强的糖皮质激素的患者中则高达25%。
所以,近视患者在手术后一定要定时复查,观察眼压变化,一旦发现IOP升高,应该立即停止使用,同时用降眼压药物控制IOP的升高,避免眼压压迫视神经导致的损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