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龄的增长或健康状况下降,眼睛调节能力随之减退,调节能力随之减退,有的人近视力和远视力均减退。成年人一般远视低于2.00D者视力正常,如无症状,可以不矫正。7岁以下的儿童,有3.OOD左右的远视,是属于正常的生理性远视。
成人远视眼的配镜原则
成年人一般远视低于2.00D者视力正常,如无症状,可以不矫正。如远视力正常,阅读或做其他近工作时有症状,应给予矫正;平时不戴镜,只在阅读、做近工作时戴用;如视远也有症状,则需经常戴镜;原则上以达到最佳视力的最高屈光度给予。对隐性远视部分不必矫正,对神经衰弱、体质差、调节力弱或年龄在35岁左右者,为阅读可酌情将隐性远视也矫正1/4~1/2。
远视度数较高者,除儿童和少年因耐受力与适应性强,可作一次性矫正外,其他病人(未戴过低度数眼镜者),一次矫正时由于初戴镜,对物像的放大、球面像差所致的像畸变和色散而引起的不适是难以接受的,应分次给予,初次以其能忍受的高度镜片进行矫正,待其适应后再加深。
儿童远视眼的配镜方法
7岁以下的儿童,有3.OOD左右的远视,是属于正常的生理性远视,随年龄的增长,眼球轴也伴着整个身体的发育而逐渐增长,远视度逐渐减轻,乃至发展至正视,一般不必矫正。远视度数比较高且有斜视、弱视者应该尽早矫正,并经常戴镜。
验光检查一定要在用阿托品充分麻痹睫状肌、使调节消失的条件下进行。对内斜视者应做充分矫正,坚持经常戴用,切不可间断,借此放松调节而使集合放松。幼儿无法辨认视力表者,可在客观验光检查的结果中减去1.OOD~2.00D给予处方。作这样的矫正,所配眼镜是难以被儿童接受的,戴镜前应先用阿托品麻痹睫状肌,戴镜前最好还隔日用药1次,维持1周。
这样才使睫状肌不发生痉挛,逐渐适应。戴镜后每1~3 周复查1次,以观察其视力提高的程度和斜视度的改变情况。如斜视度消失,应在能控制斜视度和保持较好的双眼视力功能的情况下,逐渐减少屈光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