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的诊断需要做哪些检查?近视眼诊断方法介绍于下:
(1)常规检查远近视力
凡远视力不良(不到1.0)而近视力正常的,一般可初步定为近视眼。如远近视力皆不良,贝0可能为远视眼或其它眼病。检查时应注意照明度与距离,并按检查视力的要求测试,务求正确。
(2)插片检查法
对初步确定近视眼的尚须做插片检查,以求进一步确定。此法应用+0.05D和-0.05D开始分别检查。插片只能作为了解近视程度参考而不可做为配镜度数用。
具体检查方法为:①令被检者坐在距远视力表5米处。②先检查右眼,后检查左眼。⑧如果加戴凸透镜反使视力减退,则改用凹透镜片,如视力增进即可初步定为近视;若加戴凸透镜片,被检者感到较不戴清楚而视力不增进或不变的可初步定为远视或正视。凡视力不良,加戴以上凸凹透镜片皆不增进视力则可能是患有其它眼病。
(3)云雾法检查
对于用上法检查后认为近视者,则需用此法进一步检查诊断是否属假性近视、功能性或调性近视的范围。
其方法是:被检查者戴+2.00D——+3.00D的凸透镜,使被检查者模糊看到远视力表(坐或站5米处)0.1视标为度。然后嘱被检查看远视力表或远视(5米以外)目标持续约30分钟——l小时后除去镜片,立即检查视力,如视力比原视力有所增进即表示有假性近视的存在。若其视力无变化或退步者,则可能为近视、散光或有其它眼病。
(4)检影诊断法
如经过上述检查,不能明确诊断者,则需要进一步作检影诊断。
(5)其它检查法
如使用屈光计、验光仪等测屈光度,用角膜计测散光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