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是一种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正常,眼科检查未见与视力减退相对应的眼球器质性改变。这里的矫正视力是指屈光不正矫正后视力,俗话说的戴眼镜视力。
弱视与近视的区别,在于通过精确验光后,矫正视力能达到正常者为近视,如不能矫正到正常者,则为弱视。
弱视与近视不是同一概念。近视眼是由于眼调节肌睫状肌过度紧张或遗传等原因造成眼轴变长引起的,看远不清楚,戴镜后矫正视力多可恢复正常,近视就是一种屈光不正。而弱视是一种视功能发育迟缓、紊乱,常伴有斜视、高度屈光不正,戴镜视力也无法矫正到正常的眼病。
弱视和生理性近视对儿童视功能的危害是不同的。因为近视仅仅是视远时视力下降,无视功能损害或仅有轻微损害,大多数视力矫正不受年龄限制;而弱视患儿不仅视力低下,不能矫正,可能无双眼单视功能,无立体视,今后不能胜任驾驶、测绘及精细性工作,不仅影响工作前途,而且直接影响到人口素质。
2为什么宝宝会弱视
弱视的病因,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斜视性弱视:一眼为斜视时,引起异常的双眼相互作用,斜视眼受到抑制,导致视力下降。这种弱视是斜视的后果,是功能性的,因而是可逆的。但偶有少数原发性者即使在积极治疗下视功能改善也不显著。
2. 屈光参差性弱视: 双眼屈光度不等,致使双眼物象不易或不能融合为一,度数较高的眼日久逐渐发生弱视。这类弱视也是功能性的,因而是可逆的。
3. 屈光不正性弱视:多为双侧性,发生在没有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者。由于视物模糊形成形觉剥夺,远视、近视、散光都可以造成弱视,但多见于远视屈光不正。这种弱视因双眼视力相差不多,没有双眼物像融合障碍,故不引起黄斑部功能抑制,所以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后,视力能逐渐提高,无需特殊治疗,但为时较长。
4. 形觉剥夺性弱视: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婴幼儿期)由于屈光间质浑浊(角膜白斑、白内障),或完全性上睑下垂,或上睑下垂而遮挡瞳孔,致使光线刺激不能充分进入眼球,剥夺了黄斑部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机会,产生功能性障碍而发生弱视。
5. 先天性弱视: 发病机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可能是由于在出生时,视网膜等处发生了小的出血病灶,而影响了视功能的正常发育。
从表面上看,以上5种均是弱视,但在发病机理方面有本质区别。屈光不正性弱视眼由于进入双眼的光刺激是等同的,双眼黄斑部都参与视功能的发生、发展过程,所以预后较好。斜视性弱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受多种因素影响预后差别很大。形觉剥夺性弱视是在婴幼儿期视功能尚未发育到完善或成熟阶段,视网膜未能得到足够的光刺激而未能充分参与视功能的发育过程,造成弱视,这种弱视不仅视力低下,且预后也差。单眼视力障碍造成的后果较双眼者更为严重。所以由于眼病而遮盖婴幼儿眼睛时应特别慎重,以免形成剥夺性弱视,尤其6个月以内的患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