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猖獗是当前的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医闹”猖獗面前,先抛开违法的行为方式不谈,患者一方,往往成为令不少人同情的弱势一方。其实,在粗蛮、暴力,见物就砸,见人就打的患者家属及职业医闹面前,手无寸铁的医护人员何尝不是令人同情的弱者?
患者一方弱势,医护一方受害,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怪事?我们必须寻找这一现象的成因:一方面,卫生部门在为患者维权的途径建设方面滞慢无力,虽然也有医疗纠纷的仲裁机构,但往往程序冗长烦琐,且合理性公正性备受质疑,再加之维权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昂贵,只能逼迫患者们不得不走上“闹”的歧路。另一方面,在来势汹汹的医闹暴力伤害面前,卫生部抛出的结论是,医患矛盾主要问题在医生,医患纠纷就这样把主要矛盾的矛头都转嫁到了医生身上,这显然无助于解决问题。
5月21日的《生命时报》曾报道,无论国内外,都存在大量医患冲突,但在国外,却很少看见医闹。据悉,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总共有800位骨科医生,其中有400位被患者提起民事诉讼。美国人选择打官司,很少去闹事,其主要原因在于美国人处理医疗失误的系统程序比较完备。
事实上,在多数国家,大量的医患纠纷是不可避免的。遗憾的是,当前我国缺乏一套契合国情的医疗纠纷处理办法,才导致了医闹热、诉讼冷的不和谐现象。笔者认为,这一个问题应该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并在医改中得以体现和进行制度性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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