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南国都市报报道了海口府城王先生6岁的儿子,在和其他小朋友用仿真玩具枪 "枪战"时,被玩具枪塑料子弹击中右眼,差点失明的事。目前,春节将至,不少孩子都已经放寒假,为避免再发生类似孩子受伤事件,海南省消委会今日特别发布消费提醒:家长要尽到监护义务,别让孩子玩仿真枪和有射伤力的玩具枪。 海南省消委会提醒说,家长要增强对仿真枪危害性的认识,建议最好不要购买、使用仿真枪或有杀伤力的玩具枪,以免给孩子和他人造成伤害。 家长在日常生活中不要过分迁就孩子,对孩子购买、使用仿真枪的不良消费行为和习惯,应加强引导,并注意传授相关防护知识。 发现非法生产、销售仿真枪的行为,应及时投诉举报。 海南省消委会指出,目前对于打击仿真枪买卖和使用,我国还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呼吁有关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玩具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和销售仿真枪的行为。 据了解,在公安机关收缴的仿真枪中,有的子弹射程可达一二十米,打碎窗户玻璃,或穿透包装箱纸板,有很大危险性,很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这些仿真枪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是枪支。国家对于仿真枪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22条规定 "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目前,各类销售、买卖仿真枪的行为,不论是卖者,还是买者,都将受到拘留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