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
1、本品治疗量时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2、极个别患者可能发生弥漫性浅表性角膜炎、结膜充血、刺激感、瘙痒感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应停止用药并对症处理。
3、需长期用药的特殊患者如发现进食量增加、体温升高、体重明显减轻者请查明原因后再用药。
4、研究表明,口服甲状腺素过量时,可能引起心动过速、心悸、心绞痛、心率失常、头痛、神经质、兴奋、不安、失眠、骨骼肌痉挛、肌无力、震颤、出汗、潮红、怕热、腹泻、呕吐、体重减轻等,减量或停药后可逐渐消失。本品为滴眼液,尚无研究资料证明本品过量使用可致上述不良反应。但应注意勿过量使用本品。
【禁 忌】
1、 对甲状腺激素过敏者禁用。
2、 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禁用。
3、心动过速、眼内出血患者禁用。
【药物过量】 本品对家犬分别按人临床用滴眼液量的48倍(0.24mg/Kg/d)、96倍(0.48mg/Kg/d)每周给药6天,连续给药26周,结果表明:
1、给药后动物体重增长明显减慢,体型消瘦,进食量明显增加;动物眼睛有轻度刺激。
2、血液学指标淋巴细胞比例(LY%)明显升高;血清生化检查,胆固醇(CHOL)降低,谷草转氨酶(AST)、谷丙转氨酶(ALT)明显升高;T3、T4明显增加,与空白对照有显著差异。停药后,LY%、CHOL、AST、ALT、T4均恢复正常,T3则明显降低。
3、动物一般行为、尿常规检查未见有异常,大体解剖,各脏器未见明显病变。 【注意事项】
1、过敏试验方法:首次使用,先在一眼滴本品一滴,24小时内如无任何不良反应方可使用。
2、仅用于滴眼。应用本品时应注意
(1)每次只滴1滴,防止药品流入鼻腔
(2)避免滴头接触眼部或其它物品,以防污染药物。
(3)用后将瓶盖盖严,并置于阴凉处避光保存,以防变质。
3、经本品治疗见效后,如果停药时间过长,病情可继续发展。除重病患者外,再次使用本品治疗时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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