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是中老年人的常见眼病。但实际上,青光眼不是一种单一的眼病,而是包括不同性质和类型等许多情况的一组眼病。它可以表现为眼压升高,造成眼组织尤其是视神经损害;也可以表现为眼压不高,但眼血流减少而引起视神经损害,最终影响视功能并可导致失明。由于视神经损害一旦发生则不可逆转,即使经过治疗,受损的视功能也无法恢复,因此青光眼是严重的致盲性眼病。
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 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主要成份:马来酸噻吗洛尔,其化学名为:(一)-1-(叔丁氨基)-3-[(4-吗啉基-1,2,5-噻二唑-3-基)氧]-2-丙醇顺丁烯二酸盐。 性 状: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用法用量:滴眼,一次1滴,一日1~2次,如眼压已控制,可改为一日1次。如原用其他药物,在改用本品治疗时,原药物不宜突然停用,应自滴用本品的第二天起逐渐停用。
禁 忌: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2.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
3.对本品过敏者。
注意事项:
1. 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 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2. 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3. 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
4. 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
5. 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6. 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
7. 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8. 本品不宜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
9. 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请间隔10分钟以上。
10. 定期复查眼压,根据眼压变化调整用药方案。
11. 用前应摇匀,避免容器尖端接触眼睛,防止滴眼液污染。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于孕妇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滴眼后可在哺乳期妇女乳汁中测到本品,因对授乳婴儿具有多种潜在不良反应,需根据滴用本品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终止哺乳或终止用药。
儿童用药:本品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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