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次B超检查显示胎儿正常,生出来竟然没有左臂!近日,产妇张女士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告上西城法院,指责医院侵犯了自己的选择生育权,索赔112万余元。 据张女士介绍,从2005年底开始一直在北大医院定期进行孕期保健检查,前后做了7次B超,医院出具的超声波诊断报告都显示胎儿一切正常,可当生下孩子时,他却没有左臂。
在法庭上,张女士认为医院没有提供准确的诊断结果,侵犯了她的知情权和生育选择权。 产前B超检查究竟应不应该看出四肢残缺成了医患双方争论的焦点。北大医院答辩称,张女士在该院进行了孕期保健和围产保健,当时卫生部对这种普通检查的B超并不要求四肢检查,院方已经按医疗常规做了应该检查的项目。 张女士的代理人拿出一些医学书籍资料和法规反驳说,检查四肢是产科B超的必检项目。
院方又解释说:“当医生在一般检查时发现有特定的问题时才会对产妇进行产前诊断,那时才会对胎儿的四肢进行检测。但张女士并没有需要产前诊断的先兆。
医生在一般检查中如果发现胎儿肢残会告知产妇,但事实上医生通过B超没有发现,又怎么告知。”医院认为,B超作为现代医学技术也受局限,不是百分百能看出问题的,患者不能苛求医生去做一些在医学手段受局限时不能完成的事。 院方表示天天的残疾是先天的,与医院没有关系,不同意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