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依法对沈城20家眼镜店的配装眼镜进行了比较试验,其中符合国家标准的14副,占70%,不符合国家标准的6副,占30%。
本次检测项目为棱镜度、光学中心水平偏差等12项。其中,沈阳市沈河区欧亚名表销售维修中心、沈阳市和平区雪亮眼镜店、沈阳亨得利钟表眼镜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大东区吉祥眼镜店、沈阳医大高职眼视光配镜中心、沈阳市沈河区新文大眼镜店抽检眼镜的检测项目至少有一项不符合国家标准。 沈阳消协四号警示
不要到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眼镜店配装眼镜。要注意选择信誉好、规模较大、验光加工设备较先进的眼镜店进行验光配镜,确保配装眼镜的质量。
在配戴眼镜时,要注意是否有头晕、恶心、眼痛、看地面是否平坦、固定物是否有倾斜等现象,如出现上述情况,此副眼镜质量大多为不符合国家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