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莱阳市质监局对城区内眼镜店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此次检查主要是对出售的眼镜架、太阳镜、老花镜是否取得工业生产许可证,验配眼镜企业是否取得工业生产许可证,出售的验配眼镜标识是否规范,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否在检定周期内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经销商验配眼镜标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未按要求标注验配眼镜企业的名称、地址,所执行的产品标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以及处方规格等。此次检查,质监人员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立案查处销售无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案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