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卫生部制定了新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新标准明确了医院的功能与定位、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内容、明确了医疗服务安全的措施;据此,各级医院将进一步改进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另一方面,由于医院补偿机制、医疗保障、药品流通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当前医患关系紧张、患者和社会的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理解,甚至采取“医闹”等非理性维权措施对抗医方。维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享有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救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已经成为医疗卫生行业必须予以重视和解决的紧迫问题。
为帮助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学习新的评价指南,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自身内涵建设,从源头上积极防范医疗纠纷,以及明确和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与运用,积极开展医疗自身维权,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与维权部联合北京医帆中心特举办本次培训班。有关事项如下:
时间地点:2008年9月5日—8日 郑州市
参加对象:卫生局局长、副局长、医政处(科)长和干事;各级医学会医鉴办领导、各省市医师协会领导;各级医疗机构院长、副院长、医务处(科)长、护理部主任、质控科长、各科室主任及法律顾问等。
涉及内容:
1、2008年版《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的制定背景及其与2005年版的比较;
2、正确界定医院的功能与任务,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改进医院人力资源、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药品、医疗设备与高值耗材等方面管理;
3、2008年版《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对医疗质量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包括按规定报告不良医疗事件、建立医疗技术预警机制、血液净化和介入诊疗质量管理、对医院感染控制重点部门和项目进行管理、完善专科护理标准与专项护理管理制度等;
4、2008年版《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对医疗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新要求与《2008年患者安全目标》实施措施;
5、现行医事法律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与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制定的“医疗纠纷司法解释”如何规范医疗纠纷鉴定形式、赔偿标准等;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