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福州市农村居民也将建立健康档案,农村儿童免疫规划接种情况、农村孕产妇基本情况、农村儿童健康状况、农村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的相关信息,都将纳入健康档案范畴。
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已出台专门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并明确要求从今年起逐步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
去年,福州市已初步建立城市居民健康档案。
乡镇卫生院到明年就医环境较大改善
文件要求,原则上,每个乡镇要办好一所卫生院,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
到2010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基本拥有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业务用房、适宜设备和实用人才。
具体来讲,就是要实现业务用房达到国家标准,无D级危房,就医环境较大改善,急救转诊能力明显加强,基本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要求。
今年起逐步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
要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导向,加强乡镇卫生院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对需要建设和更新诊疗信息系统的卫生院,市(县)财政要分别给予配套补助。
从2009年开始,福州市应逐步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
乡镇卫生院要定期为农村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并开展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精神疾病等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提高健康管理水平。
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孕产妇管理档案和儿童健康管理档案。对高危孕产妇和体弱儿童(含出生缺陷儿)要专案管理。要加强妇产科和儿科建设,开展妇女常见疾病防治工作。
此外,乡镇卫生院还要开展免疫规划和疾病防控工作,做好适龄儿童免疫接种工作,建立健全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并协助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工作。
乡镇卫生院落实10项基本医疗服务
乡镇卫生院要做好10项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规范药品和诊疗目录;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大力推广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县、乡两级通畅、高效的急诊救治“绿色通道”,及时救治病人;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建立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会诊系统;指导村卫生所开展适宜的诊疗服务;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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