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近日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公布了江苏省基本药物中标零售价格,并从2010年1月23日起开始执行。该省同时决定在37个县(市、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江苏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副处长董志强介绍说,经过江苏省卫生厅药品采购中心组织全省基本药物网上统一招标,江苏省物价局根据招标结果核定公布了282种国家基本药物、252种省增补药物共计5456个规格的基本药物中标零售价格。
据介绍,江苏省按照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及药品加价政策,确定了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即基本药物中标零售价格。江苏省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除了37个试点县(市、区)外,均必须执行中标零售价格。基本药物中标零售价格将比现行实际价格有较大幅度降低,广大患者将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
江苏省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县(市、区)包括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连云港、盐城、镇江等省辖市所属的37个试点县(市、区)。试点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中标价格采购,不再加价,药物价格可比其他医疗机构低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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