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0年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和《2010年药品经营监管工作计划》,要求强化对基本药物、高风险药品和疫苗生产、经营的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组织开展人用狂犬病疫苗、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的专项检查。
计划要求,各地药监部门要结合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的实际情况,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每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每年至少进行2次监督检查;强化经营环节基本药物监管,建立基本药物配送单位档案和日常监管档案,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按照计划,药监部门将监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组织专家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展风险评估,消除药品生产质量隐患,对高风险类药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进行2次监督检查。
计划还要求,统筹开展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推进药品经营环节电子监管码实施工作;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继续抓好中药注射剂再评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