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卫生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决定用3年时间,组织开展农村居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创建活动。
创建活动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将农村卫生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帮助解决农村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合理设置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落实财政补偿政策;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全科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长效机制;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转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卫生监督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