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名妇产科专家林巧稚教授,曾接诊过一位怀孕3个月的女病人。这位病人子宫内出血,经诊断是宫颈癌,按照诊疗常规,需要立即切除子宫。得知这位病人非常想要有自己的孩子后,林大夫决定在严密观察下帮助病人继续这次妊娠。经过6个月的悉心照护,胎儿成熟了,林大夫亲自为病人做了剖宫产手术,将孩子保住的同时,积极安排宫颈癌的治疗。最终,林大夫用非常规的手段,赢得了一个普通家庭的幸福。
有人说,医生的技术参数和病人的幸福指数相结合,才能提供科学的、人性的治疗,才是最完美的医学伦理的体现。近年来,不管是临床医生还是医院管理者,对于医学伦理都有了一些新的思考。然而,与对医学技术和管理理论的重视程度比起来,医学伦理仍处于比较边缘化的地位。比如,为防范医疗纠纷而出现的过度诊疗行为,对哺乳期妇女等特定人群的消极诊疗行为,都有悖医学伦理规则,却已形成诊疗常规,着实让人痛心。
我经常在门诊中碰到一些哺乳期妇女,或有荨麻疹等过敏性皮肤病,或有其他感染性疾病。在她们先前去过的医院,医生给予的治疗仅是外用药,理由是系统用药后母亲的乳汁可能对婴幼儿有副作用。一旦病人抱怨疗效不好,医生就建议转诊到专科医院。一般来说,医生的消极医疗行为都难以追究责任,患者只能忍受痛苦,延长病程。还有一些专科医院的医生,只要给病人使用抗菌药,就一律告知停止哺乳。医生“一刀切”式的医嘱,使得病人的孩子再也享受不到母乳喂养的营养与温暖。
如果接诊医师都能像林大夫那样,多一点爱心,多为病人着想,可能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多不满。如哺乳期妇女使用抗过敏皮质激素,医生可告知患者用药3小时后再哺乳,既缓解了患者自身疾病的痛苦,又避免了对婴幼儿的副作用。产妇使用抗菌药,要在选用品种上规避已知服用后可引起副作用的,如氨基糖甙类、四环素类、喹诺酮类药物等。在问清病人的药物过敏史后合理选用药物,母乳喂养的权利就不会被随意剥夺。
今天我们是医生,也许明天我们就会成为患者。当一个人成为患者时,都想得到医生全方位的帮助,在解除疾病痛苦的同时,还能得到医生的关注。这就是“治病又治心”的双重需求。它要求我们医生日常的医疗行为中多蕴含些人文情愫,多体现点人性化的关爱。 |